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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法院党建工作面临的困境与路径选择
www.cnltsk.com 】 【 2017-07-03 15:00 】 【来源: 巴中长安网】

  司法改革背景下:
  
  基层法院党建工作面临的困境与路径选择
  
  ——以B区法院为研究样本
  
  当前,以审判为中心的司法责任制改革正在推行,基层人民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仍然突出,党建工作日渐边缘化的现象也较明显。这与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差距很大。研究和改进基层人民法院党建工作,对贯彻落实中央管党治党决策部署、保障和推进司法改革具有重要意义。
  
  一、基本现状
  
  (一)在组织建设方面:一是机构设置基本合理。B市B区法院现有在编在职干警104人、临聘人员57人,有党员120人,设有机关党委,下设7个党支部。二是党员分布基本平衡。除工会离退休支部外,其余机关6个支部均有党员10人以上。三是组织生活正常开展。支部年均讲党课4场次,有的支部还带领党员到扶贫联系村聆听农村老支部书记、驻村第一书记讲党课。
  
  (二)在队伍建设方面:一是争创“四好班子”取得初步成效。修订完善了《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等各项制度;配齐配强党组和支部两级班子;出台了《党组成员廉洁自律办法》。二是党员发展机制进一步完善。出台党员发展中长期规划,确保审判一线岗位党员发展不缺位、不脱节;注重优化党员结构,推行公开、公平、公正发展新党员。三是“三位一体”大队建格局初步形成。全面整合纪检监察、政治处、机关党委三方资源,构建队伍建设合力。
  
  (三)在制度建设方面:一是定期清理。修订完善各项制度,汇编为“民主决策”等34项制度;二是逗硬落实。推行“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对发现的问题,涉及到的具体承办人员、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一律按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三是定期研析。每年定期对所汇编制度的执行落实情况开展专题调研,及时修订完善。
  
  (四)在能力建设方面:一是开展“党员示范岗”评比活动。一年一度从广大党员干警中评选出最佳书记员、执行员、最佳法警各3人;二是开展一年一度“三优”评选活动。评选出优秀裁判文书10份、优秀书记员3人、优秀庭审10个;三是开展“六项竞赛”活动。通过以赛代训,提升广大党员干警的司法能力;四是开展建党纪念活动。通过评选一批优秀共产党员、优秀支部书记、先进基层党组织,激励广大党员干警、基层党务工作者奋发有为。
  
  二、现实困境
  
  (一)司法责任制下党建工作渐行弱化
  
  1、认识边缘化。一直以来,“重业务,轻党建”的思想倾向在各级法院中不同程度长期存在,尤其是基层法院,随着案件的日益增长,案多人少的矛盾更加突出,办案压力日渐增大,绝大多数干警的绝大部份精力心思都用在抓审判执行工作上。就考核而言,从来审判绩效考核都是硬指标,党建工作都是软任务;就组织领导来看,全院7名党支部书记均为庭长或副庭长兼任,于是兼任也就成了“兼而不任”,并没有实际履行党支部书记职责,党建工作的时间和空间均被审判执行工作挤占,党建工作被边缘化。
  
  2、机制陈旧化。党建工作与审判执行工作的依附度渐渐削弱,二者逐渐被割裂开来,“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的工作目标不能实现,基层法院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得不到正常发挥。机关党委与党支部关系未能理顺。专职党务工作者缺乏,机制不畅,工作无特色、无创新。
  
  3、效果模糊化。一是活动内容单一、方法陈旧,得不到广泛认同。基层法院党建工作一般都停留在开会传达上级文件和会议精神、写体会、发展党员、催收党费等工作;二是绩效考评体系建设滞后,不能顺应审判规律和适应司法改革的需要。党建工作在《争创“两个一流”目标绩效考评体系》中没有占到一定的份额和分值,党建工作的成绩得不到一定的肯定和激励。
  
  (二)法官员额制下党建工作的缺位流失
  
  1、抓党建工作的人才队伍缺位流失。B区法院自2017年1月正式实施法官员额制后,原来的机关党委书记、政治处主任两名专职党务政工干部均已辞去原职务成为入额法官,7名党支部书记有5名为入额法官,党务政工工作处于真空状态。
  
  2、编外党员队伍的管理和发展缺档失控。编制外临聘司法辅助人员中的党员,由于党组织关系不在法院,其管理问题成了当前B区法院党建工作的一个重要问题。
  
  3、基层党组织的两个作用不能正常发挥。一是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力。7个党支部均无明确的活动室,不利于支部组织生活的正常开展,党员的基本权利得不到保障。二是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力。党员干警首先是一名共产党员的意识不明确,缺乏坚定的理想信念,自身的党性修养不足以影响身边的干警;廉洁司法自律性不强,个别党员干警违纪违规办案,严重影响法官形象。
  
  三、路径思考
  
  (一)抓阵地,打造基层组织生活的规范化场所
  
  一要明确标准。参照村级组织阵地建设“六有三经常”的标准,结合基层法院实际,做好阵地建设统筹规划,确保每个支部有一个标准化、规范化的活动室。二要规范建设。坚持“有则完善、缺则补建”的原则,对照“六有”要求,该完善的完善,该补建补建;三要经费保障。把支部阵地建设列入单位财政预算,加强对基层组织阵地建设专项经费的专项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四要规范运行。建立健全基层组织生活制度,真正做到学习经常、活动经常、作用发挥经常。
  
  (二)抓制度,推进基层法院党建工作规范化
  
  一是落实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制。制定基层法院党建工作责任清单,法院党组、机关党委(党总支)、党支部层层签订党建工作责任书,党组书记、机关党委(党总支)书记、党支部书记为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在全院形成有人抓、有人管的党建工作格局。二是建立健全经常性教育机制。制定党员教育培训规划,通过重温入党誓词、瞻仰烈士陵园、召开形势报告会、举办专题讲座等丰富多样的形式,大力加强广大党员干警的理想信念教育、司法责任心教育、职业道德教育,鼓励和保障党员干警参加学历教育、业务培训,普遍提高广大党员的自身素养。三是建立健全日常管理机制。以落实“三会一课”为重点,促进基层组织党员管理日常化、制度化。建立健全党员信息、党费收缴、党员学习“三本台账”。通过“三本台账”对全体党员的基本信息和基本情况精准掌握。四是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述职述廉、民主评议两大制度,提高法院党建工作在全院干警中的认同感;落实廉政监控制度,充分利用电子眼、局域网等信息化载体,建立廉政监控系统,确保廉洁司法、规范司法;落实代表委员联系卡制度,通过“法院开放日”等活动,让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到基层法院党建工作中来,促进法院党建工作提水平、上台阶。
  
  (三)抓组织,构建基层法院党组织的坚强堡垒
  
  一要建设强有力的支部班子。配齐配强、灵活选任支部书记,应当选配有丰富党建工作经验,敢闯敢干有专业能力的党员担任专职党支部书记。二要注重不同部门、不同时期党员的平衡发展。制定基层法院党员发展的长期规划,在审判一线,尤其是人民法庭落实党员发展指标,鼓励党员发展对象、入党积极分子勇挑业务重担,尽快成长为审判业务骨干。三要加强临聘党员的监督管理。主动将临聘人员纳入管理台账,同时,还要注重在临聘人员中做好党员发展工作,增强他们主动融入法院集体的归属感和荣誉感,激发他们主动靠近基层法院党组织,主动投身审判一线的热情和愿望。四要完善组织人事制度。结合法院实际完善干部考察、考核等制度,确保选人用人公平公正,提高基层法院组织人事工作的透明度,从源头上防止选人用人的不正之风。
  
  (四)抓载体,确保基层法院党建工作与审判执行工作协调发展
  
  一要在方式方法上创新。克服简单的会议传达、枯燥的理论讲座等说教式党建工作的方法,增强党建工作的趣味性。除了传统的“三会一课”,还要充分利用党报党刊、光盘录像、互联网 、远程教育、局域网、微信微博等多种媒体,使干警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更加寓教于乐。二要在内容上创新。紧密结合法院工作实际,结合党员干警的实际,通过专题座谈会、专题讲座、专题走访、主题歌舞演讲等形式,不断丰富党建工作的内容;使创先争优常态化,通过开展“最佳法官”、“最佳书记员”、“最佳法警”以及“调解能手”、“执行能手”、“办案标兵”等评选活动,进一步增强基层组织的凝聚力、号召力和党建工作辐射带动力。
  
  (徐锋  鲜文章)

编辑:余雪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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